2017年,烟台市知识产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一个定位、四个着力、一个加快”总体目标,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成效显著
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质量不断提升。全市新增发明专利申请4375件,发明专利授权1238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553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7.92件,获得“十九届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优秀奖11项;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集体商标1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54846件,累计驰名商标92件,累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1件;新增软件产品登记174件,累计994件,新增双软认定企业42家,累计135家;新增林木良种3个;新增农业植物新品种权11项,累计245项。
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为全面推进强市建设,我市成立烟台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烟台市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方案(2017-2020)》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强市建设工作,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方案》重点聚集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保护、运用、质量提升和发展环境建设五大工程,在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经费投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10家,创建工作周期为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
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获批并正式运行。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项目成功获批并高标准筹建,中心落在烟台总部经济基地,占地1500平方米。中心12月30日正式开通运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永霞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为中心揭牌,为全国首家运行的保护中心。该中心以现代食品行业为基础,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建立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绿色通道”,将对提升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市财政加大投入保障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烟台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烟财教〔2017〕29号)和《烟台市知识产权奖补实施细则》(烟知〔2017〕75号),将“中国专利奖金奖”奖励标准提高到100万元,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资助标准提高到20万元。同时,对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的专利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专利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较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奖补力度,强化了知识产权激励政策。
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持续深化
市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集群管理与专利导航等工作,新增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34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7家,累计通过贯标认证企业111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9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74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3家;高新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在年度工作验收中位列全国第四名;开发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稳步推进,成功编制发布《化工新材料产业专利导航规划》;多项企业专利微导航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试点并顺利通过验收。
市工商局全面挖掘商标注册资源,深入开展“一村一标”、 “一企一标”、“一所多标”等活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以注册促保护,打造自主品牌;建立全市马德里商标重点培育企业名录,推动企业由贴牌出口向创自主品牌迈进;新增欧家夼板栗、欧家夼蓝莓、莱阳缢蛏及图、莱阳河蚬、莱阳五龙河鲤及图等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海阳毛衫及图集体商标1件。
市文广新局不断完善著作权监管机制,牵头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全市软件正版化,制定《烟台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印发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对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市农业局积极组织引导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做好植物新品种权申报,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覆盖范围,建立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检测通报制度,年内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双十佳农资企业产品风险监测等6次抽检。
市林业局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大叶铁线莲栽培技术规程》获山东省地方标准立项;“烟楸1号”、“烟楸2号”、“烟楸桐3号”3个林木良种通过山东省林木良种委员会审定;获命名山东省“齐鲁放心果品”品牌5处、十佳观光果园1处,建立省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1处,辐射推广面积达到2万亩。
市经信委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科技投入,广泛开展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产学研联合,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9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4家,累计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20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79个,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合作创办了300家研发机构,其中设在海外的研发机构40家,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585件。
市科技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3家,总数达到453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6314.69亿元,同比增长11.23%;3个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8个项目获省科技奖;8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10人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计划,2人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市国资委制定《烟台市国资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市管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指导市管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本年度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业企业集团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2.65亿元,市管企业(集团的权属企业)中拥有25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费用投入12.5亿元,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4.54%;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中心)4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个,参与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7个;设有院士工作站3个,博士后工作站5个,牵头或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29个。
市中小企业局深入实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开展以“一企一技术”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创新活动和转型升级优胜企业创建活动,新增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9个、“一企一技术”创新企业4个;修改完善市级“一企一技术”认定办法,认定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17个、创新企业20个;新增省级中小企业“隐形冠军”20个、“专精特新”企业24个、“创新转型优胜”企业7个,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60个。
三、知识产权运用与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市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圆满完成“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军民融合专利项目推广力度,征集30余项最新前沿专利技术及2000余项解密国防专利向高校和企业推广;组建成立我市首个跨行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合作平台—-“烟台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发动27家企业参与专利保险工作;完成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36笔,质押贷款总额5.06亿元,对解决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速知识产权转化实施起到推动作用。
市文广新局不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全市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规划,以市、县两级分别负责的原则,确保2020年底完成全市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通过政府统一采购,与烟台市松华电子有限公司签定了为期三年的金山WPS办公软件场地授权,确保了全市党政机关正版办公软件的合法使用。
市科技局积极对接中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举办了“中科院普惠计划烟台专场对接会”,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中科院首批专利池专利1100余件;积极开展“科信贷”工作,先后遴选12家合作金融机构,为21家企业争取银行贷款1.1385亿元,到2017年底累计帮助48家企业获银行放款3.3545亿元;着力打造科技管理、科技数据、科技资源、科技服务“四位一体”的科技服务云平台,着力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服务,平台用户总数已达4050个,推送商业情报资讯15万余条,为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服务1.37万项(次)。
市卫计委指导毓璜顶医院等医疗机构开通专利电子申请账号,使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更加便捷。毓璜顶医院“头颈肿瘤介入超声诊断的临床应用”被确定为山东省第九批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项目,烟台山医院与清华大学共同合作开展“脑起搏器”新技术,服务中晚期帕金森病患者,与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合作引进“神工二号”神经康复机器人,为我市患者带来康复福音。2017年烟台毓璜顶医院申请专利55项,获批38项,其中获批发明专利2项。
四、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环境不断优化
知识产权执法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多次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成立了烟台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省首个依托商务局设立的专门机构;各行政执法单位共立案查处知识产权等侵权假冒案件767起,罚没款共计1248.5万元;检察机关受理侵权假冒案件30件,批准逮捕22人。
市知识产权局与县市区共同开展联合专利执法,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重点检查大型超市、药品零售场所商品8.5万余件;受理专利侵权纠纷23起,结案17起,立案查处假冒及标识不规范专利行为304起;强化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专利执法协作,加强展会专利执法,依法快速处理网上假冒专利案件8起,深入开展“雷霆”专项行动,办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87起;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并启动培育工作;“12330”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热线接受社会公众咨询1400余人次,受理各类维权援助案件136件、举报投诉案件36件。
市工商局开展排查和防控商标监管风险集中行动,全市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53起,罚没款81.58万元,其中查处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5起,罚没款26万元,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标识案件2起,罚没款2.5万元。
市文广新局加大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网络文化市场、歌舞娱乐市场、计算机软件市场、电影放映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转接全能电影院等网站涉嫌侵权案件3件;在南山公园广场举行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10000册(盘),其中盗版音像制品4000张、盗版图书及其它非法出版物6000余册,以集中销毁为举措,彰显保护版权的力度和决心。
市农业局围绕种子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1842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3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4128家,立案查处农资领域违法案件9起,涉案金额9.804万元,罚款4.99万元。
市司法局在全市律师行业中深化开展“法治烟台律师行”活动,实现律师服务知识产权与社会法律服务需求的全面有效对接,全市律师年内共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案件1500余件;积极引进规模大、层次高、实力强的11家省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到烟台设立分支机构,促进我市律师队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水平的提升。
全市公安机关以“云端2017”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年内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电器、农资等领域,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和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共破获各类侵权犯罪案件109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346余名,涉案总价值约3亿余元。期间,主动发起打击侵权全国集群战役22起,成功摧毁了多个侵权假冒犯罪网络,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案件发生。
烟台中院以加强精品案审理为重点,严格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度,全面加强案件审判工作。全年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22件,审结324件,以调撤方式结案221件,调撤率达到68.21%;知识产权案件整体结案率100.62%,圆满实现年度收结案平衡的目标。
烟台海关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引导进出口业务量较大的知名知识产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新增海关备案知识产权138个;开展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塑工作,5家企业被青岛海关确定为关区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其中2家企业被海关总署确定为全国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龙腾”行动期间开展跨关区执法协作4次,查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1起,有力地震慑了不法企业。
五、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专利展示交易周等时机,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烟台电视台、广播电台、烟台日报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320余篇,各类网站刊发、刊播稿件600余篇次,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解答相关咨询200余次,发送知识产权公益短信1.5万余条,影响广泛。烟台大学、莱阳卫生学校等单位积极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校内宣传活动。
市知识产权局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全年共举办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班、军民融合专利运营研讨班、院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等培训任务30余期,培训人数4000余人;通过网络党校学习知识产权课程的超过2.5万人次;参加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培训学习的超过6万人,102万人次,在全国160个分站继续遥居第一。
市文广新局举办“知产兴国 创意未来”第五届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推出《保护版权 从我做起》宣传片,全市的版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市教育局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活动,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发明活动,支持协助中小学生申请专利,支持驻烟高校与我市企业建立产学研联盟,推进学校专利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本年中考获得发明专利加分的学生3人,驻烟高校与地方签订科技合作协议207项。